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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磕巴又认真道:
「喜欢大概就是,见到他就,怦然心动,想到他时嘴角,上扬。」
——「沈问越!你救了苏芙宁?你就这么贱啊!既然喜欢她?那让你喜欢个够!」
那群曾在苏芙宁身上施暴的畜生,将我的头狠狠摁在厕所脏水桶里。
「喜欢会患得患失,敏感多疑。」
——「苏芙宁!我送你去,医院!不许睡!你还得,报答我呢!」
隆冬腊月,我喊得撕心裂肺,背着割开手腕,已经失血过多半昏迷的她跌跌撞撞奔向医院。
「喜欢是在乎他的,每一句话,每件事第一时间,想,分享给的人。」
——「我打了五份工,挣了一千二百块。我买,回来了蛋糕。生日快乐,苏芙宁。」
我站在玄关门口提着蛋糕,开心得连鞋没换,笑盈盈地看她。
「喜欢就是,酸溜溜,气呼呼,还甜丝丝。」
红灯啪嗒一声。
我抬头,苏芙宁刚好望进我的眼底。
「叮咚!」
手机提示音让我惊醒过来。
脸上发痒,一摸,已是泪流满面。
梦里现在和往事交错,让我恍惚了好一阵才打开手机消息。